解散公司(已清算完成)→領回保證金:
紙本請檢附:
解散公司(已清算完成)-申請領回保證金函範例(含附件)
1.中央登錄債券登記塗銷申請書(共三聯)。/存摺影本。(擇一)
2.(法院清算公文 日期 文號)。→正本
3.(公司解散公文)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○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金管保綜字第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函。→影本
4.(公司繳存保證金核准文)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○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金管保綜字第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○函。→影本
*如領回保證金為無實體公債,請檢附中央登錄債券登記塗銷申請書(共三聯)正本。
中央登錄債券登記塗銷申請書(共三聯):
1.無須填上申請日期
2.收受人戶名: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登錄債券戶
3.第一聯申請人(提供保證人或出質人)簽章,請蓋上公司當初申請繳存保證金之大小章。
*如領回保證金為支票、郵政匯票,請檢附存摺影本,須清晰可見:
1.帳戶名稱
2.銀行、分行名稱
3.帳戶號碼